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第9條第3項-新民族別之原屬民族別體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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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集編號 108078
資料集名稱 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第9條第3項-新民族別之原屬民族別體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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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集描述 按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(下稱本辦法)第9條第3項規定:「行政院依第二條規定核定新民族別時,已註記民族別之成年人得依個人意願申請變更為該民族別,從其民族別之子女,應隨同變更。」上開條文規定所稱「已註記民族別」係指該新民族別之「原屬民族別」,例如:原註記為阿美族,變更為撒奇萊雅族,即屬適例。此資料集內容列出核定之「新民族別」及其對應的「原屬民族別」對照表。
資料欄位說明 Seq(序號)、DateListed(資料日期)、文件日期、民族別、原屬民族別
來源單位 綜規處
授權條件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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